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的意见(试行)》(豫财院字〔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外聘教师管理和提交任教资格材料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聘教师管理
(一)基本原则
以原有文件规定为基本,以解决实际困难为基调,以服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目标。
(二)资格要求
1.聘请高校的外聘教师,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讲师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同时要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聘请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须有国家或我省相关行业认可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且只能担任学校的实践课指导教师。
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不予以审批,不予结算课酬。
(三)课时、人数
1.按照文件规定,外聘(兼职)教师的课时原则上不超过12节/周,确因需要多安排课时的,最高不超过24节/周。超过部分不予结算课酬。
2.各学院(部)测算本学期专任教师的平均课时量。院(部)外聘教师的周平均课时量不得高于校内专职专任教师的周平均课时量。1个外聘教师学期内不得同时担任2门课程。
3. 鼓励目前本科专业生师比不达标的院部,增加外聘教师数量,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确保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其他说明
1.原则上不允许一门课前后多人上。如确因特殊原因,课程中间不得不调整外聘教师的,在第2个外聘教师接任时,须结算第1个外聘教师的课时量,同时提交第2个外聘教师的4证、3表,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后开始担任教学任务。
2.在聘任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立即中止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者;
(2)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3)损坏学校声誉和利益者;
(4)因教学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教学事故者;
(5)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应强烈者。
3.对于相关院(部)所聘请的外聘(兼职)教师出现以上5类情况的,一个聘期(一学期)结束后,不得再续聘,并对所在院(部)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二、外聘教师提交材料要求
(一)《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1)每学院纸质版1份。
(二)外聘教师材料需一人一档,档案封皮粘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材料审核清单》(附件2),材料包含原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3)1份、外聘教师课程表1份、外聘教师协议1份(需本人签字);复印件材料1份包含: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本人建行银行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材料等。
(三)教学单位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联系和遴选外聘教师人选,并根据文件要求对拟聘的外聘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外聘教师档案材料清单上签字再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四)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各教学单位先上报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包括《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1),每一位拟聘教师4证、3表(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外聘教师审批表,协议,外聘教师课程表)。请将外聘教师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务处邮箱hncjjwcjwk@126.com,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再报人事处终审。
(五)2022-2023第2学期外聘教师材料的电子版审核时间截止到12月14日下午17:00。
(六)纸质材料待恢复正常线下办公后先到教务处(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5室)进行审核盖章,教务处盖章后交至人事处(龙子湖校区行政楼301室),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七)如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交外聘教师材料,请向教务处和人事处说明情况,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补齐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教务处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蔡佳老师
人事处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301办公室
联系人:赵寒影老师
附件:
1.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2023第2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
2.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材料审核清单
3.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
人事处 教务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