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人事处欢迎您!

学校官网  |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党建工作  人事管理  师资队伍  劳资社保  师德师风  教师培训  教师发展  资料下载  制度文件 
象湖校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事处欢迎您!

       
关于对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9-11-11     (点击: )

 

关于对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拟推荐申报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人选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人事处反映,公示期5天。 

联系电话:69303631。 

附件:1.河南省高层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人事处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

 

 

姓名 

职称 

申请认定层次 

申请依据 

丁庭选 

教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王孝俊 

教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董云展 

教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王宇婷 

教授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吴旌贺 

教授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文小才 

教授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孙文杰 

教授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赵红卫 

教授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 

孔祥慧 

教授 

河南省优秀专家 

张风格 

正高级讲师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高学礼 

高级讲师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库向芳 

高级会计师 

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 

李婷婷 

副教授 

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 

席海燕 

高级会计师 

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 

魏崇周 

教授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附件2: 

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3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标准如下: 

(一)A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以色列等发达国家相当于院士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成员或高级成员)。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5.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2)首席执行官;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3)主席或副主席;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顶尖人才。 

(二)B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见说明4);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见说明5);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见说明6);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见说明7);中央直接联系掌握的高级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2.近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长江学者成就奖。 

3.近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者: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8)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技术岗位负责人;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成员。 

5.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原百人计划”)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原千人计划”)人选。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领军人才。 

(三)C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近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文联12个奖项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作协4个奖项获奖个人;长江韬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或主要作者;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获奖主持人。(见说明9、10) 

3.近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分课题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管及技术研发负责人;全国知名学会会长、副会长。 

4.省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聘教授;省特聘研究员;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人选;省会计领军人才;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见说明10)。 

5.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拔尖人才。 

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以上标准可适时调整并实行动态发布。 

 

打印    收藏
上一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申报认定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