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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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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机构科室和岗位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内部调配。 

(3)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负责教职工岗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学历提升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工人参加省市技术等级考试及聘任工作。 

(5)负责政府津贴、各项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组织申报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校内津贴、补助等核算与发放工作。 

(7)负责人事代理、岗位管理、临时用工聘用管理,负责待聘人员的分流与安置及转业干部、退伍战士的接收安置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政审、鉴定、考勤、考核与奖惩、调动、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系统的管理、人事统计及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办理工作。 

(11)负责学校教职工健康体检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规划,拟定相关制度和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引导和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政审、师德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及建档工作。 

(4)负责师德师风典型选树工作。 

(5)负责学校师德师风信访受理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拟定中心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推进教师发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结合学校办学发展要求,制定教师非学历培训的学习规划和年度计划。

(3)建立与完善教师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协同人事处,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组织开展教师全员继续教育工作。

(4)关注教育教学前沿,关注教师职业发展。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及不同类型的教师,组织开展以教学能力提升为核心的各类专项能力提升培训。协同教务处开展基层教学组织管理人员培训。

(5)根据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选派教师到校外参加非学历的研修、访学和到企业顶岗实践。

(6)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实施;组织非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境外研修、访学的校内选拔和推荐工作。

(7)研究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组织专家为青年教师个性化发展提供教学、学术发展的咨询、诊断与指导服务,满足青年教师职业规划发展需要。探索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负责骨干教师的培育和评选及推荐工作。

(8)搭建教师研讨交流平台,营造教师自主发展氛围;遴选、培育教师发展指导教师,形成教师发展共同体。

(9)建设网络资源平台,对接全国高校教师培训网络,共享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为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供条件与帮助。

(10)协助相关部门为教师参加各类省内外教学竞赛活动提供赛前辅导培训。

(11)挖掘校内名师资源,宣传名师和优秀成果,为教师能力提升提供学习典范和借鉴。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