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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2-09-29   人事处   (点击: )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二、学习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2022年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课件资源,课件放置在我省现有4个招标确定的公需科目学习平台和8个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设的专业科目学习平台上(见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各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通过“在线培训课程”学习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中认可的其他形式(见附件4)进行。“在线培训课程”登录“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hacz.enetedu.com/),进行选课学习,可获最高50学时,其余学分需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三)学时登记:公需科目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后,所完成学时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专业科目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后,可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申报学时,待通过审核认定并满足年度学习任务要求,即可打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三、有关说明

(一)2022年度需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学习平台报名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作为岗位等级晋升、职称评聘、申报各类专家称号和奖项以及年度考核时的重要依据(见附件3)。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学习。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61625105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4.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补充说明



人事处  

                                 2022年9月29日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2017年8月17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补充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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