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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2023-03-21     (点击: )

一、人才引进前期工作

1.审核材料。审核院部提交的拟引进人才《推荐审批表》、引进人才报告等材料;

2.上会研究。人事处撰写拟引进人员上会情况报告;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快速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

3.来校工作。学校研究通过的拟引进人员,结合本人实际可来校工作。引进院部提交《高层次人才生活费发放审批单》、月考勤情况,经人事处审核发放6000元/月临时生活补贴,直到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备案(入编)结束。

二、办理进人手续流程

(一)公开招聘人员

1.签订《三方协议》。向毕业生所在院校发《调档函》;

2.调档政审体检。毕业生所在院校按《调档函》要求,通过机要邮寄或专人取送方式转递档案,出具政审意见;二甲及以上级别公立综合医院出具拟聘人员体检报告;

3.档案初审。根据档案原始材料及个人填报《聘用人员登记表》,进行档案装订整理联审,确定“三龄两历一身份”;

4.档案完善。反馈档案审核情况。补充完善档案材料。政审、体检或档案有问题的,按照程序上报处理

5.呈报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6.来校报到。省人社厅事业处研究通过聘用手续后,学校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校人事处报到。

(二)公开招聘需要调动人员

1.填表商调。经学校审核的《流动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

2.政审体检。按要求政审,提交二甲及以上级别公立综合医院出具体检报告等各类材料;

3.呈报教育厅、人社厅审批

4.发放调令。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研究通过,印发调令;

5.来校报到。通知拟调人员本人携调令到调出单位办理后续手续;随后携带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行政关系介绍信到校人事处报到。

(三)直接调动人员

1.调档政审体检。向拟调人员调出单位发《商调函》,调出单位按《调档函》要求,转递档案,出具政审意见;二甲及以上级别公立综合医院出具体检报告等各类材料;

2.档案初审。收到档案后,根据档案原始材料及个人填报的《流动人员登记表》,进行档案装订整理联审,确定“三龄两历一身份”;

3.档案完善。反馈档案审核情况补充完善整理档案。审核《流动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

4.呈报教育厅、省委编办、人社厅

5.印发调令。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研究通过后,印发调令

6.来校报到。通知拟调人员本人携调令到调出单位办理后续手续;随后携带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行政关系介绍信到校人事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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