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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2-28     (点击: )

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师德考核办法》(附件1)规定,我校将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分别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为学校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学院党总支是师德考核的主体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负责本部门师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20%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

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动员,参加考核人员需对自己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如实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师德档案(2022年-2026年)》(附件2)中“2023年度师德考核表”,必要时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部门评价

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方式,依据参加考核人员平时师德表现,结合自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初定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和等次。

(三)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由各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填写《2023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并经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学校审定

党委教师工作部梳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提交学校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六、其他说明

(一)师德考核在年度考核之前完成,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等次。

各部门应切实担负责任,全面认真做好教师师德考核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填写附件2、3,纸质版于2024年3月1117:00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附件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dsfjsk@163.com。

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2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郑言   69303758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师德考核办法》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师德档案(2022年-2026年)

3.2023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2月28


附件【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师德考核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师德档案(2022年-2026年).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3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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