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孙津华、孙惠娟和汪新叶等三位教师,是我校2017 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现三年培养期限届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20 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20〕268号)要求,我校将对2017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将三位教师的考核材料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上述三位教师的考核材料原件,可以到教师发展中心(行知楼229)查阅。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7日。
联系电话:69303619;
61625103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