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 2018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2〕39号)(见附件1)要求,我校将对2018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考核延期一年的2017年度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结项考核参考指标》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3月9日前,考核对象个人填写《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和《河南省高等学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公示。3月14日-3月16日,对于资助对象在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三)考核验收。3月25日前,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通过考核对象汇报,专家在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暂缓验收者,延长一年培养期,下一年度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终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
五、具体要求:
1、材料提交要求:个人填报《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和《河南省高等学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培养期间个人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分别装袋)。于3月9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29室,电子版发送至jsfzzx@hafu.edu.cn。
2、业绩成果要求如下: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应为第一作者,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明确的相关度,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
3、请各位考核对象提前准备一份10分钟的汇报PPT(主要内容:个人基本情况、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等培养目标完成情况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61625105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 2018 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2、《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和《河南省高等学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word版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