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 2020 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20〕268号)要求,我校将对2017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 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考核延期一年的2016年度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结项考核参考指标》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12月2日前,考核对象个人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见附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公示。12月3日-12月7日,对于资助对象在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三)考核验收。12月10日前,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通过考核对象汇报,专家在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以上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五、具体要求:
1、材料提交要求:个人填报《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提交相关证件、培养期间个人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分别装袋)。于12月2日12:00前报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29室。
2、业绩成果要求如下: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应为第一作者,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明确的相关度,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
3、请各位考核对象提前准备一份10分钟的汇报PPT(主要内容:个人基本情况、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等培养目标完成情况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霞 联系电话:61625105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 2020 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