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新形势下我校发展需要的优秀青年教师,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豫财院〔2021〕295号)(附件1),现决定选拔2022年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限为3年。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选拔范围为我校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省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校青年骨干教师、校教学名师,不再列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能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37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2年以上讲师职称或博士学位、1年以上讲师职称。
3.其他条件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名额及推荐方式
1.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
2.学校将按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其他要求均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附件1)的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1.具体申报材料均按文件要求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整理一份带目录的五年内教学科研成果(含科研云平台的科研成果截屏),同时附一份20分钟以内的教学视频,提交给所在部门。各部门按选拔条件,结合本部门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进行推荐。
2.请各有关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写出书面推荐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229房间,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邮箱jsfzzx@haf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8538771098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和汇总表、一览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