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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审批程序的通知
2025-09-30     (点击: )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对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学校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审批程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办理

科级以下教职工申请办理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下称“因私出国(境)证件”),具体流程为:①在学校网站“信息资源”“网上办事大厅”“(一般人员)因私出国办理证件”中提交办理申请;②申请审批办结后,到人事处综合科领取《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二、证件管理

科级以下教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由人事处负责统一管理。教职工新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应当于5日内将证件上交人事处管理。新入职教职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各部门负责告知本人,于5日内将证件上交人事处管理。

、证件领取

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办理签证、证件以旧换新等事由需要领取证件的,具体办理流程为:①在学校网站“信息资源”“网上办事大厅”“(一般人员)因私出国领取证件”中提交办理申请;②申请审批办结后,到人事处综合科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

、证件归还

科级以下教职工须于回国(境)7日内(以国家出入境边防检察机关加盖的入境章时间起算),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处集中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丢失无法交回的,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证件作废,并将作废证明送交人事处备案。

、因私出国(境)审批

科级以下教职工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需在办事大厅履行请销假手续,具体流程为:①在学校网站“信息资源”“网上办事大厅”“教职工请销假手续申请”中提交办理申请;②请假手续审批后,在学校网站“信息资源”“网上办事大厅”“(一般人员)因私出国领取证件”中提交办理申请;申请审批办结后,到人事处综合科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

六、强化教育管理

因私出国(境)管理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教职工的经常性纪律教育和政策宣传,特别是新入职教师、新聘任高级职称人员,须及时告知相关规定,督促其主动配合证件上交和审批管理。请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自觉遵守。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逾期不交证件、擅自变更行程等行为,学校将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附件3)严肃处理。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




                   人事处

                     2025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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