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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9-18周外聘教师课酬统计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4-07-01     (点击: )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做好本学期9-18周我校外聘教师课酬统计及发放工作,现将报送相关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需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1),对2023-2024学年第2学期9-18周聘任的外聘教师的课时进行初审。

(二)审核无误后填写《2023-2024学年第2学期9-18周外聘教师课酬核发表》(附件2),由院长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于202473 日(周三)上午12点前到教务处(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进行二审,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hncjjwcjwk@126.com

(三)各学院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再报人事处(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3室)进行终审。

二、注意事项

(一)“课时核算系统”(按指导学生人数)中统计的课程(见附件3)已经学院核算,不再单独统计。具体计算系数如下。

1.本科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设计》工作量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包含选题、开题、指导、修改、评阅和答辩等全过程教学活动。计算依据为指导的学生人数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工作量为每生800元,不区分职称。

2)专科《毕业设计》工作量包含选题、开题、指导、修改、评阅和答辩等全过程教学活动。计算依据为指导的学生人数及毕业设计的质量,工作量为每生400元,不区分职称。

2.专业实习、认知实习、教学实习(含综合)、采风、见习、社会调查、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毕业实习等实习类课程的工作量

教师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每指导1名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完成相应的全部教学任务,按0.5个标准课时计算;教师每指导1名专科学生,完成相应的全部教学任务,按0.3个标准课时计算。

(二)课内实践类的集中实践课程工作量(除“课时核算系统”中以外的集中实践课程)

教学工作量=课程总学时×75%

(三)本次统计及发放的仅为原始教学工作量课酬,不含新开课、双语课等各种系数,也不含除授课以外的其余教学工作量。

(四)多名教师教授同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的原始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按照该班级该门课程(不含任何系数)的学时总数计算(本次原始教学工作量统计不含任何系数)。

如有与教务管理系统不符情况,请提交课表、具体的请示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开课部门负责人和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所要求的时间交回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办公室进行二审,然后再报人事处(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3室)进行终审。

(五)没有提交完整外聘教师43表材料的,需补齐材料后再核发。

(六)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临时聘用人员原则上不承担教学任务,如未按照要求承担教学任务的暂时不结算。

(七)本次课酬核发,呈报人事处审核材料最终截至时间202474日(周四)上午12:00,逾期待下次申报核发。

教务处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蔡佳      0371-69303625

人事处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寒影    0371-69303735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2.2023-2024学年第2学期9-18周外聘教师课酬核发表》

3.“课时核算系统”中统计的课程

                        人事处 教务处

 202471


附件【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外聘教师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第9-18周课酬核发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课时核算系统”中统计的课程.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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