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豫财院〔2021〕107号),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引进博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通过对引进博士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及时掌握博士的培养和使用情况,确保学校人才队伍质量,促进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人才政策的调整提供参考。
二、考核对象
2019年7月后引进的博士(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类型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博士工作协议》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博士服务期工作任务书》,对服务期内博士学科专业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完成学术报告、教学任务、科研工作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
参加考核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博士服务期工作任务书》(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引进博士年度考核表》(附件3)或《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引进博士中期考核表》(附件4)和相关表格(附件5)。
(二)基层意见
所在学院院长牵头组织考核,提出考核意见,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二)学校审核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议
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四)学校审批
校领导审批。
(五)公示
公示考核结果,时间不少于3天。
五、其他说明
参加考核人员请于2024年3月20日17:00前,将附件2、3、4、5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人事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dsfjsk@163.com;
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2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郑 言 69303758。
附件
1.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类型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博士服务期工作任务书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工作绩效年度考核表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工作绩效中期考核表
5. 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