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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11-24     (点击: )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非因特殊原因,原则上自2024年起不再开展继续教育往年补学。

二、学习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2023年公需科目网络培训通过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见附件1)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各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通过“在线培训课程”学习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中认可的其他形式(见附件4)进行。“在线培训课程”登录“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hacz.enetedu.com/),进行选课学习,可获最高50学时,其余学分需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三)学时登记:公需科目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后,所完成学时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专业科目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后,可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申报学时,待通过审核认定并满足年度学习任务要求,即可打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作为岗位等级晋升、职称评聘、申报各类专家称号和奖项以及年度考核时的重要依据(见附件3)。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学习。

联系人:宋老师  乔老师

联系电话:69303735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4: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补充说明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附件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2017年8月17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补充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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