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做好本学期9-16周我校外聘教师课酬统计及发放工作,现将报送相关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各学院需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1),对2022-2023学年第2学期9-16周聘任的外聘教师的课时进行初审。
2.审核无误后填写《2022-2023学年第2学期9-16周外聘教师课酬核发表》(附件2),由院长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于2023年6月29 日(周四)下午17:00前,到教务处(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进行审核,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hncjjwcjwk@126.com。
3.各学院纸质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再报人事处(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3室)审核。
二、注意事项
1.本次统计及发放的仅为原始教学工作量课酬,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设计)3门课程,不含新开课、双语课等各种系数,也不含除授课以外的其余教学工作量。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三门课程,相关课程系数和除授课以外的其余教学工作量统计,等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后,再另行核算。
2.多名教师教授同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的原始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按照该班级该门课程(不含任何系数)的学时总数计算(本次原始教学工作量统计不含任何系数)。
3.如有与教务管理系统不符情况,请提交课表、具体的请示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开课部门负责人和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所要求的时间交回教务处104室。
4.没有提交完整外聘教师4证3表材料的,需补齐材料后再核发课酬。
5.本次课酬核发,呈报人事处审核材料最终截止时间6月30日(周五)下午17:00,逾期待下次申报核发。
教务处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104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蔡佳 0371-69303625
人事处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寒影 0371-69303735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2.《2022-2023学年第2学期9-16周外聘教师课酬核发表》
人事处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