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 2023 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按照要求通过学校报名参加2023年度教师资格考试线上培训并完成相应学时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 9: 00—9: 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 10: 05—10: 55。
考试地点:龙子湖校区文渊楼311、312教室。
三、考试方式
理论测试在“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进行,进入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学习账号、密码和验证码进行登录。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 60 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
四、注意事项
(一)3月14日15:30进行人脸识别测试,请各位考生准时到龙子湖校区文渊楼311、312教室,务必到场,不准请假。
(二)3月15日上午考试,考生请于8:40前准时到达考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对号入座。
(三)考生禁止携带相关书籍、笔记、资料、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请把手机关机并装入监考人员发放的信封中。
(四)请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赵寒影 联系电话:69303735。
人事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