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377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评选推荐,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8月17日——8月21日,拟推荐先进集体及个人相关申报材料于公示期内分别在象湖校区人事处802室和龙子湖校区人事处301室进行公开展示,如有异议可向两校区人事处反映。
评选推荐结果: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会计系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师):惠献波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行政管理人员):赵广涛
联系电话:85305828、69303566
人事处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