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方案》(豫财院〔2019〕17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18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评审(推荐)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符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标准,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附件2)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4月9日,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在非教学单位工作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在所授课教学单位申报;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向人事处申报。
4月10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
4月10日-12日,系部(院)考核推荐,严格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方案》执行。
4月12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推荐小组名单、考核推荐情况、申报人专题报告、《申报人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报至人事处。
4月15-17日,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分别在评审简表上签字盖章;人事处资格复查并收取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申报职称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4月18-24日,人事处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评审简表公示。
四、有关说明
申报人员担任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的带班情况、学生工作业绩填写在《评审简表》中“工作学习简历”内,师风师德、个人荣誉方面(除科研外)获得的奖项内容填写在《评审简表》“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内。
人事处
2019年4月8日
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方案》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附件3:职称评审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