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术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指标任务分解》和《学士学位授权评估重点工作进度计划》安排,需提交师资队伍组评估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收集范围 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本单位专任教师下列证件的扫描件电子版: 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最高职称任职证书、最高职称聘任证书、双师证书、荣誉奖励证书(校外厅级以上,教学及科研类奖励除外)。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以上证件以每个老师名字命名建立单独文件夹,2019年12月31日(周二)下午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教学部门发送至49097580@qq.com,行政及教辅部门发送至wainizyy@163.com,也可通过U盘直接报送至人事处(龙子湖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01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任教师除各院部人员外,也包含行政和教辅部门有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原龙子湖校区和原会计学校人员均需提交上述证件扫描件。 原象湖校区(财专)人员只需扫描2015年-2019年之间学历、学位、职称、双师有变化的材料。 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两校区均需提交扫描件。 (三)每张扫描图片大小为500K-1.5M。 (四)附件人员名单信息如有遗漏,可按照附件格式另行填报相关信息,表格电子版与其它支撑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郑言,联系电话:69303735。 附件: 专任教师人员名单.xls 3.3.9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双师型教师一览表.xls
3.3.10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2016-2019年获奖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9年12月24日 |